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瑜BOB伽馆合作协议
BOB甲、乙双方同意在本公司共同开设瑜伽馆,双方在XX艺术培训中心场馆内设立公司,股权划分:甲方30% 乙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70%,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,双方达成以下协议:
2、负责每期的招生、报名、收费及日常管理工作,并负责在次月五日前结付当月所收费用的70%。
2、需提供给甲方相关资质证书,以及宣传海报、易拉架等宣传器具,以便甲方在宣传广告中确保招生信息的准确。
3、遵守本公司的管理制度BOB,按时上课,老师上课迟到或早退,如有发现乙方应给予该课老师进行处罚。
3、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,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协议到期前30天,甲、乙双方应就续约或终止协议事宜进行磋商,在合作过程中如有不尽事宜或出现争议,可签补充协议也可经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BOB。
4、乙方如有考级或考前集训,须将学员带离此培训点,乙方要口头通知形式说明事由及带离学员的姓名及人数。
5BOB、所有考级和外出训练费用由甲方代收BOB,训练费用以及考级费用去除成本,甲乙双方按三七分成,甲方30%,乙方70%。
4、乙方对学员的疑问要耐心解释,做好学员工作,配合甲方搞好培训,共同办好培训班。
即合同生效起招生的所有集体课学员费用,甲、已双方的分配比例是30%—70%。
单独课、以及教师培训,考级培训费用,支付老师部分工资后甲乙双方再按30%—70%分成。
6、甲、乙应共同协商,确保乙方在甲方场地开展瑜伽项目的互营互利原则,应共同商榷出甲方与乙方的多店可交叉培训方案BOB。
7、如合同期满,双方无再合作意向,甲方场馆内不许再以乙方公司名称所宣传。
9、本协议一式两份,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,并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。
1、乙方有任何情况出现而不能正常上课,需亲自向甲方校长说明情况,经双方协商后方可请假,并需提前一天通知甲方,以便甲方妥善安排工作。乙方如果随意不上课、故意违反甲方之规定,而造成学生及家长投诉等不良影响,甲方有权无条件立刻终止合作协议。
2、在培训过程中甲、乙双方有责任教育学员要遵守本公司的制度和管理。学员如果在上课时间内由于老师管理不善,让学员独自离开课堂而导致“意外”发生,甲、乙双方要共同承担相应责任。